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》于2024年12月25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,取代此前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一系列分散的政策通知,标志着我国增值税由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。配套的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25年12月获国务院审议通过,同步施行。
税率方面,一般纳税人13%、9%、6%及零税率保持稳定;简易计税取消5%征收率,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为3%。自然人单次交易的增值税起征点由500元提高至1000元,减轻小额交易负担。
立法还将“视同销售”调整为“视同应税交易”,并将机构间移送、股东分配等部分情形移出征税范围;取消贷款服务进项税额抵扣限制,扩大可抵扣范围,单价500万元以下的资本性资产可一次性全额抵扣;同时明确留抵税额可申请退还,而非仅结转,增强企业现金流管理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