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于2025年6月27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,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。这是该法自2019年修订以来的又一次重要修改。
本次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:加强对平台经济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,明确平台经营者的相关责任;细化并强化商业贿赂的认定与治理规则;提高侵犯商业秘密、商业诋毁、滥用相对优势地位、恶意交易、网络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罚款上限(部分情形最高可达500万元)。
修订还针对“内卷式”低价倾销、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等市场扰乱行为作出规范,并新增域外适用条款,将部分损害境内市场竞争秩序的境外行为纳入调整范围。总体上,此次修法把公平竞争置于市场治理的核心位置,对在华经营的境内外企业合规提出了更高要求。